为执行经第57/99/M号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十条及第52/99/M号法令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但鉴於无法透过公函或其他方式通知利害关系人,以达致对有关违法行为作出控诉的效力。为此,兹按照《行政程序法典》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通知利害关系人如下事宜:
经证实下列利害关系人因未事先领取市政署发出的有效准照而安装广告,相关违法事实、调查结果已载於实况笔录及调查员所编制的报告内。鉴於下列利害关系人违反第7/89/M号法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故此,现依法对下列序号1至4的利害关系人作出控诉批示。按照上述法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d)项及第三十一条c)项之规定,将对违例者科处澳门元2,000.00元至12,000.00元罚款。
同时,根据上述法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下列序号2至4的利害关系人须纠正实况笔录所载之违法情况,否则,本署有权命令有关人士移除违法广告及倘有的广告载体。
序号 |
利害关系人 |
身份证/法人商业企业主登记编号 |
场所名称 |
实况笔录编号 |
笔录日期 |
相关批示 |
1 |
麦润祥 |
香港居民身份证编号:E608XXX(X) |
海景粥面甜品美食 |
475/DFAA/SAL/2018 |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
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柯岚於二○二○年四月三日作出批示 |
2 |
梁镜波 |
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5040XXX(X) |
西医梁镜波 |
1165/DFAA/SAL/2018 |
二○一八年十月三日 |
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柯岚於二○二○年三月三十日作出批示 |
3 |
太子物业有限公司 |
法人商业企业主登记编号:46766 SO |
太子物业有限公司 |
3/DFHAL/DHAL/2019 |
二○一九年一月十日 |
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柯岚於二○二○年五月十五日作出批示 |
4 |
刘丞刚 |
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1601XXX(X) |
三妈臭臭锅 |
1354/DFAA/SAL/2018 |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柯岚於二○二○年四月十四日作出批示 |
利害关系人得於本通知刊登翌日起计十五日内,向市政署辖下综合服务中心或各市民服务中心递交书面辩护,如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交书面辩护,并不影响本署依法作出处罚性的决定。
鉴於违法广告的改善状况将可被列入衡量罚款的准则,对於倘未申领有效广告准照的利害关系人,应尽快移除违法广告及倘有的广告载体,并随辩护书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如相片),以供本署作一并考虑。
如有任何查询或查阅卷宗,可前往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二楼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B区环境卫生及执照厅行政执照处。
环境卫生及执照厅厅长
冯惠星
二〇二○年九月十五日